交通運輸部、工商總局日前發(fā)布《機動車駕駛培訓先學后付、計時收費模式服務合同(示范文本)》,自今年10月1日起實施。記者從省會幾家駕校了解到,駕駛培訓市場是一個充分競爭的市場,培訓價格基本由市場決定,這份合同示范文本的發(fā)布和實施,不會對培訓價格產(chǎn)生多大影響。
記者了解到,合同示范文本第六條“費用與支付方式”中列明:學駕人一次性支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理論知識培訓費與教材費、建立檔案材料費等;每次完成駕駛操作技能培訓后,按預約時段學時價格支付培訓費用。
在合同附件《機動車駕駛培訓費用構成明細表》中,收費項目被分成5大類,分別是相關服務費用(包含教材費、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等)、理論知識培訓費、駕駛模擬培訓費、基礎和場地駕駛培訓、道路駕駛訓練等。其中,后三項收費又細分為普通時段、高峰時段和節(jié)假日時段三類,分別標明學時單價。
示范合同明確,在培訓過程中,學駕人若發(fā)現(xiàn)培訓機構提供的教練車未經(jīng)檢測合格、教練員和管理人員減少培訓項目和學時、偽造或篡改培訓數(shù)據(jù)、向學駕人索取、收受財物或牟取其他利益等問題的,有權要求培訓機構予以糾正,并可拒付相應時段的培訓費用。學駕人發(fā)現(xiàn)培訓機構未在交通運輸部門許可核定的訓練場地或未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提供培訓服務的,有權要求培訓機構予以糾正,并可拒付相應時段的培訓費用。
來源:河北新聞網(wǎng)